北京冬奧會開賽以來,中國奧運健兒紛紛“火出圈”,冬奧吉祥物“冰墩墩”一經亮相就贏得了網友熱捧。不少網友直呼“一墩難求”,要求實現“一戶一墩”。
然而,有一些人卻打起了發“奧運財”的歪主意:有的商家制作盜版冰墩墩,給電商平臺的網店供貨;有的網友對冰墩墩進行二次創作,制作表情包,吸引流量;有的意圖把奧運冠軍名字搶注為商標。然而,法網恢恢疏而不漏:制售盜版冰墩墩的窩點已被查封,二次創作的冰墩墩表情包也已被叫停,一些公司及自然人申請的“谷愛凌”商標流程顯示為“被駁回”或“商標無效”。
事實上,在北京冬奧會籌備過程中,我國就對涉冬奧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進行了周密的部署,及時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法規,制定了詳細的保護計劃。在開幕當天,冬奧版權保護快速反應機制就開始全面啟動,針對各類與冬奧有關的視聽、文字、美術、音樂等作品侵權傳播行為,收集有關線索,進行快速處置和精準打擊。正是這些未雨綢繆的工作,才使得冬奧知產保護始終在線。
遵守規則、尊重他人成果既是奧運精神的重要內容,也是法治經濟的必然要求。保護好奧林匹克標志知識產權是辦好北京冬奧會、冬殘奧會的重要一環。從對吉祥物、奧運冠軍等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積極實踐來看,我們實現了對奧運會相關知識產權的全方位、立體化保護。盛會總會閉幕,但知識產權法治建設永不停歇。相信通過北京冬奧會,我國將進一步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法治化水平,為經濟社會創新發展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。
常鴻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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